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19~2025年)》已经八届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
(2019~2025年)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提升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修编本规划。
一、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根本,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和“勤善和美、勇猛精进”的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标准、高质量、创特色、出经验、走前列,着力推进“四大建设”,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最精彩板块,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嘉兴样板,高质量建设美丽嘉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显著增强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为主、治理为辅,推进城乡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均衡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从系统工程角度寻求治理修复之道,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整体施策、多策并举,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持生态平衡、维护生态功能,达到系统治理的最佳效果。
坚持规划引领、多规合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及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进行统筹,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作用,切实维护规划执行的稳定性和发展的连续性。
坚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环境治理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打深打牢根基。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嘉兴市全域,国土面积422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504平方公里,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和桐乡市,以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
(四)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持续助力美丽嘉兴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实现水清岸绿、蓝天常在、科技昌盛、文化繁荣、社会善治、人民幸福。
近期目标:到2020年底,达到国家和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要求,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升,以崭新面貌迎接建党百年。
中长期目标:到2025年底,全面推进绿色发展,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嘉兴基本建成。
实施方略: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九五方略计划”。即针对面临的挑战,着力推进五大战略任务: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智造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发展软实力,并通过九大行动支撑,配套实施相应重点任务和措施。
图1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九五方略计划”
二、现状与问题
(一)产业发展“专精特新”底蕴不足。传统产业大而不强,新兴产业发展外部竞争激烈,内部实力亟待夯实,迫切需要筑巢引凤,增强新兴产业发展实力。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仍然较高,长期面临能源双控压力。纺织服装、电力、化工、化纤等传统重点行业的能耗、水耗总量在全行业中的占比与相应经济贡献占比呈现倒挂;亩均效益低于全省平均值,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1%、75%和76%。
(二)环境治理与风险防范能力亟待加强。监督管理精细化和信息化基础依然薄弱,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尚待提高,污染防治需要向深度和广度迈进。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布局邻近工业园区,水源地仍面临较大风险。嘉兴市Ⅲ类以上水体占比在全省排名靠后,持续提高水环境质量难度较大。PM2.5浓度改善显著,但臭氧污染已成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的关键因素。固废源头减量仍存在较大空间,固废处置能力及处置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及开发效率仍然不足。人地矛盾突出。嘉兴国土面积仅占全省4%,排名第10;常住人口数量占全省8.24%,排名第7;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1179人,为全省最高,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故面临较大压力。空间开发碎片化。仍有一定量的“低小散”企业布局于工业园区之外或环境敏感区域。土地非农化进程加快。2012~2018年,交通、城镇工矿用地分别增长17.3%和6.2%。滨海开发乏力。湾北新区空间广阔,但发展步子仍未迈开。
(四)科技创新实力需要全面加强。高端创新资源要素相对紧缺,区域竞争同质化严重。科创实力虽处全省第一方阵,但与长三角中心区城市、G60科创走廊节点城市以及其他先进城市相比尚有差距。
(五)软实力发展不足。改革创新进入深水区,突出表现为“保护与发展”“长远与眼前”“整体与局部”“多数与少数”“传统与现代”等深层次矛盾始终存在,传统文化面临发展困境,新文化载体期待发力。
三、指标体系现状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为实现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同期创建,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环生态〔2019〕76号)、《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浙美丽办〔2019〕26 号),对嘉兴市建设指标达标情况进行了梳理,见表1和表2。
表1 嘉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国家级)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2018年现状值 | 2020年规划值 | 2025年规划值 | |
生 态 制 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修订中 | 实施 | 实施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已开展 | 持续 开展 | 持续 开展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2 | 25 | 30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 实施 | 持续 实施 | 持续 实施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100 | 100 | |||
生 态 安 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 优良天数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76.7 | 80 | 85 |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39 | 35 | 保持 改善 (35) | ||||||
8 | 水环境质量 |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77.8 (国控断面) | 100 (国控断面) | 100 (国控断面) | ||
劣V 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 % | 全面 消除 | 全面 消除 | 全面 消除 | ||||||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基本 消除 | 持续 改善 | 全面 消除 | ||||||
9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0 | 持续 改善 | 持续 改善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10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其他地区 | - | ≥60 | 约束性 | 62.7 | 64.4 | 65 | ||
11 | 林草覆盖率 平原地区 | % |
≥18
| 参考性 | 18.26 | 20 | 保持 改善 | |||
12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 % | ≥95 | 参考性 | / | / | / | ||
外来物种入侵 | %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