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市智能工厂诊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已过期 南京市 政府招标 智能制造装备

项目编号: ZB2022062314452110323

招标单位: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代理机构: 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300.00万元

联系方式: 025****88783 登录可见

联系人: 龚元

发布时间: 2022-06-23

截止时间: 2022-06-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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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2年南京市智能工厂诊断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人)委托,就2022年南京市智能工厂诊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022年南京市智能工厂诊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14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GC22G7188

1.2项目名称:2022年南京市智能工厂诊断服务项目

1.3项目预算为:300万元

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折扣率最高限价是100%。

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按包一、包二、包三顺序进行评审、每包各确定一名中标人;投标人可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如投标人已被推荐为包一的中标人,仍可以参与包二、包三的评审,但不再推荐为包二、包三的中标人。

1.4采购需求:近年来,南京市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数字中国发展战略,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初见成效。目前,南京市以推进重点骨干企业智能工厂建设作为提升全市智能制造水平重要抓手,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合力推进,以带动提升全市智能制造水平。但是不少企业缺乏对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全面思考和深刻理解,在智能工厂建设过程中仍存在问题和误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水平参差不齐,需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根据企业行业特点、发展现状、产品类型等基本情况,为企业智能工厂建设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系统解决方案和顶层规划方案,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增强我市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1.5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诊断服务。

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分别查询联合体每个成员的信用记录,如联合体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年6月21日17时至2022年6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0室。

3.3具体获取方式: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

(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纸质文件在招标文件电子档下载成功后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获取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0室(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收取,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4招标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下载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2年7月14日8:30-9:30(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4.3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张近<收>13675153126)。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需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投标人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投标人及联系投标人使用。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

五、开标时间

5.1时间:2022年7月14日9:30(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六、公告期限、发布媒体

6.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7.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7.3投标人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4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17层

联系人:龚元 张诗桂

联系电话:025-68788783   68788911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邮箱:jsgczb@sina.com

联系人:张近 陈丹

联系电话:025-83690878 83692809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近 陈丹

联系电话:025-83690878 8369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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